各班级:
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根据学生处[2024年]第19号《关于开展 2024/2025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我院顺利完成了2021-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认定工作。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。
如若有异议,请与113室盖海霞老师联系。
金沙
2024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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