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班级:
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,根据我院实际,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本科生优秀个人、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1.优秀个人:优秀毕业生
2.先进集体:2023/2024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
3.奖学金: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
二、评选办法
1.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《金沙大学生综合素 质测评办法 (修订) 》(校学[2021]10号)执行。
2.优秀个人按照《金沙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 (校学[2011]第16号)进行评选。
3.“优良学风班”按照《金沙“先进班集体”及“优 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(校学[2021]11号)进行评选。
4.综合素质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按照《金沙本科生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(修订) (校学[2020]11号)进行评选。
三、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要求
1、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《金沙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([2011]16号)有关规定进行:
(1)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选为校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或“优秀团干”,且必须有一次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同一学年优秀称号只算一项。
(2)大四第一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在80分以上。
2、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,体测无补测、缓测;
3、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,无处分;
4、德育答辩、毕业论文/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;
5、评选流程:
(1)个人申请: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提供《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等相关申请材料。
(2)班级审核、公示: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,公示3个工作日。
(3)学院审核:班级公示合格的学生于5月7日至5月14日携带《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、1500字个人事迹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成绩证明(包括四六级成绩及大学四年体测成绩截图)、个人事迹电子稿(命名:学院--姓名)、个人生活照电子稿(命名:学院--姓名,大小300K-600K,格式JPG)及班级公示截图到学院学生科(学院113办公室)李老师处进行审核。
(4)学院汇总并公示,公示期3天,公示无误后上报学生工作处。
注:毕业生论文/毕业设计答辩及德育答辩结束后,学院将根据两项答辩成绩再次进行筛选,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。学生处审核后确认2024届优秀毕业生最终名单。
四、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
1、2024届毕业生根据《金沙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[2021]10号)开展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。奖学金评选依照《金沙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学[2020]11号)有关规定进行。
2、德育答辩、毕业论文/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。
3、2023-2024学年体侧成绩及格,无补测和缓测。
4、综测及综测奖学金流程:
(1)2024年4月25日—4月26日24点,各班长根据金沙综测加分表汇总新增加分项目,并于26日24点前将汇总信息发送至rjxypingyou@163.com;
(2)2024年 4月29日—4月30日,加分项汇总表公示期2天,有问题的向负责人(李老师:15110404736)反映情况。公示期结束,任何加分项申请不予受理(注:各班无新增加分项则可进行下一环节);
(3)2024年 5月6日—5月7日,各班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自评,填写《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》,并准备提供加分项的原始证明材料及相关复印件;
(4)2024年5月8日—5月9日,各班成立班级测评小组,组长为班主任,组员由班长和班级推选出的成员组成,进行班级内自评。测评小组对本班学生各项成绩进行逐一评分,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,并在“核查分”栏内填写实际核查分。班级内测评必须核验各加分项的原始证明材料;
(5)2024年 5月10日,按班将《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》报班主任处。班主任根据班级情况核实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,无误后签字确认,填写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汇总表》。并将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汇总表》(个人签字,班主任签字)、班级测评小组名单(班主任签字)、班委名单(班主任签字)纸质版一并于10日18:30前交回学生科113办公室,以上相关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发至rjxypingyou@163.com;
(6)2024年 5月13 日,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,各班级评优小组在学院的监督下进行互评,如有异议当场反映并处理;
(7)2024年 5月14日— 5月 15日,学院学生科在学生自评以及互评的基础上,根据学生年度综合表现,评议、审查学生测评总分,确定测评等级,并进行公示;
(8)学院按照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文件,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综合奖学金获得者,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定。
特别注意:
毕业生论文/毕业设计答辩及德育答辩结束后,学院将根据两项答辩成绩再次进行筛选,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.
五、单项奖学金评选安排
2024届毕业生按照《金沙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(校学〔2020〕11号)有关规定进行,非毕业生9月进行单项奖学金评选。
(一)学业进步奖
1.申请条件:奖励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较上一学年提高1.0以上,或班级排名(平均学分绩点排名)较上一学年向前进步班级总人数的30%。
注: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。
2.个人申请:5月6日—9日,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《金沙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》,报学院学生科(学院楼113办公室)。
3.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。
(二)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
1.学生取得竞赛证书时间在 2023.5.11—2024.4.29 之间。
2.赛事定级依据:《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》。
3.新增赛事定级申请:新赛事申请、定级、备案:在已公布的《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》之外新增的赛事 (举办时间为 2023.5.11—2024.4.29) , 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《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》 (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) ,由学院审核后于4月29日前将申请统一报至学生工作部 208 室。
注意: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,不再予以认定。
4.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:5月6日—5月10日,毕业生携带《金沙本科生单项奖学金(个人/集体)申请表》、证书原件(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)、证书复印件1份至本学院学生科(113办公室)进行申报。
5.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。
(三)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
1.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3.5.11—2024.4.29 之间。
2.个人申请:5月6日—5月10日,申报学生填写《金沙本科生申报专利(发表论文)奖励申请表》,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退回)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(刊物退回)。
3.学院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。
(四)文体活动奖
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,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。
(五)特殊荣誉奖
1.个人申请:5月6日—5月10日,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《金沙单项奖学金(个人/集体)申请表》,报学院学生科。
2.学院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。
六、优良学风班评选安排
“优良学风班”按照《金沙“先进班集体”及“优 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(校学[2021]11号)进行评选。
(一)评选基本条件
1.班级组织建设
班级积极开展理论学习,注重组织建设,定期开展活动。全班同学在思想、学习、生活上互相帮助,班级凝聚力强。
(1)班级同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加强思想品德养成。
(2)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,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关心、爱护学生,能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,掌握学生情况,能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、管理、服务工作,有强烈的事业心,师德高尚,在学生中有感召力。
(3)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校、院组织的政治学习、形势政策教育及其它思想政治教育活动。
(4)全班同学重视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,讲文明、懂礼貌、关心集体、尊敬师长。
(5)班级同学之间相互关心关爱,互帮互助;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能够主动关心帮扶特殊学生。
(6)班级同学严守网络文明规范,坚持弘扬传播正能量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自觉抵制错误言论,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。
(7)班级同学积极参加美育、体育、劳动教育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、志愿活动,懂得感恩与奉献。
(8)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及时到位,每月不少于一次,活动形式新颖,效果良好,班级凝聚力强。
2.班级班团建设
班级班、团组织健全,建设目标明确、制度健全、措施得力,有积极向上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班风。
(1)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,学生能主动遵守制度要求。
(2)班内学生班干部以身作则,善于管理,工作有规划、有落实,真抓实干,能带领同学们出色完成各项任务。
(3)学生骨干严于律己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热心为同学服务;班团干部、党员团结一致,相互协作。
(4)班级能积极参加校、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取得一定成绩。
(5)班级学生早操、上课及集体活动等出勤率高;在校院两级上课出勤检查中,旷课率低于5%。
(6)班级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,学习、卫生习惯良好,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。
(7)班级定期召开班会,每月不少于一次。
3.学风建设
班级学风严谨,同学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认真,学习气氛浓厚,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,学习成绩整体优良。
(1)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勤奋,锐意进取,努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,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。
(2)全班同学学期考试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中名列前茅。
(3)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.0(卓越班、实验班同学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.2)。
(4)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.3的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20%及以上。
(5)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.6的同学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%。
(6)主要班干部和学生党员的个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均在班级前30%。
(7)班级同学补考前课程成绩不及格门次学期累计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20%。
4.班级注重全面发展,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,营造出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,全班同学自觉加强体育锻炼,提高综合素质。除免测同学外,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(≥50分)率不低于95%。
5.班级同学遵纪守法,无违法情况,无因违规违纪或不实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,无考试作弊现象,无重大恶性事故,无同学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,因轻微违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同学数不超过2人。
(二)优良学风班评选程序:
1、各班级遵照评选条件自愿报名,填写《金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》。
2、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公开答辩。
3、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评选出本学期优良学风班,公示3天,无异议后,上报学生工作处。
在评选过程中,各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,除追回已授予的相应荣誉称号和奖励之外,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(三)相关时间安排
1、2024年4月25日-2023年4月29日:请符合条件的班级完成《金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》,并将申请表纸质版,相应支撑材料交至金沙113李老师处。
2、2024年4月30日-2024年5月6日,金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递交材料班级进行条件审核,并组织现场答辩并将成绩及时进行公示。
3、2024年5月8日至5月10日,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选出得优良学风班上报至学生工作处。
七、评选要求(再提醒)
1.“优秀本科生毕业生”评选要求:
(1) 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,体测无补测、缓测;
(2)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、无处分;
(3) 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;
(4) 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,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,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。
2.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
(1) 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;
(2) 2023/2024学年体测及格,无补测和缓测;
(3) 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,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,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。
3.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
(1) 赛事定级依据:《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》;(各类赛事、发明专利取得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3.5.11—2024.5.10 之间) ;
(2) 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;
(3) 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,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;
(4) 在同一类活动中,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,以最好成绩申报;
(5) 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,按一等奖奖励;一等奖、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、三等奖奖励;
(6) 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,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;
(7) 非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不在此次申报。
八、其他要求
1.为保证毕业生离校前能顺利完成奖项评选及奖学金发放工作,各班级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。
2.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。
3.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,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,名额不递补;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,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,名额不递补。
金沙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 4 月 24 日